昌邑市博物馆为社会公众 养护修复藏品制度
文章分类: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05-21
为做好为社会公众养护修复藏品工作,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对外服务功能,特制定昌邑市博物馆为社会公众养护、修复个人藏品制度。
一、公众藏品养护、修复需由藏品持有者向博物馆提出书面申请,经馆领导及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养护、修复手续。
二、昌邑市博物馆保管部承担对外养护、修复文物藏品任务。
三、博物馆保管部与待养护、修复的文物藏品持有者签订养护、修复协议,约定相互的权利和义务。
四、文物藏品修复人员须严格遵循文物修复原则。
昌邑市博物馆
二0一0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