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工作】昌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文章分类: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31
3月29日,昌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级验收工作顺利完成。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昌邑市“四普”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综合评议,我市顺利通过验收。
昌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主任王洪波汇报了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总体情况。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李义龙、文物科负责人尹东陪同验收活动。
专家组查阅了普查档案和相关数据资料,随机抽取了1处重点区域、2个镇街和11处不同类型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实地核查,对组织管理、实地调查、数据质量、认定公布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评估。
在本次文物普查工作中,昌邑市严格落实 “应普尽普、应查尽查” 要求,深化考古融合,提升普查工作专业内涵,全面完成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任务。野外到达率、区域覆盖率、文物点核查率均符合规范要求;对复查文物、新发现文物分类开展现场踏勘、信息采集、图纸照片、测绘标绘,工作扎实细致、操作规范。
专家组一致认为,昌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普”工作,领导有力,精心组织专项调查,立足打造一支 “永不撤离”的文保普查队伍,建立健全普查组织体系,经费、人员、设备保障到位,组织系统培训;严格执行国家与省普查技术规范;验收准备工作充分,总结报告系统全面。
在档案数据质量方面,昌邑市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填报规范、逻辑一致、要素齐全;普查登记表、照片、图纸、档案卷宗等资料整理规范、归档有序。在认定公布方面,昌邑市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专家认定与价值评估,规范履行评审、论证、公示等环节,认定标准执行到位、结论科学严谨,形成完整认定材料与文物资源清单,消失文物处置、档案完整。
下一步,昌邑市将以此次验收会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效,巩固普查成果,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贡献更多昌邑力量。
文章来源:昌邑文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