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程序
文章分类: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04-30
昌邑市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程序
本着所有藏品应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之一的原则,昌邑市博物馆制定了以下入藏标准和程序:
一、入藏标准
(一)昌邑市博物馆是一个地志性的综合博物馆,凡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之一的文物和标本及近现代的艺术品、物品等,均在入藏之列。
(二)从完善藏品体系出发,征集的重点应放在本馆藏品的空白和薄弱环节,凡能填补缺门,保证藏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征集品都在入藏之列。
(三)陈列是建立在藏品基础上的。凡能满足陈列的需要,能充实或修改陈列内容,提高陈列水平的征集品均在入藏之列。
(四)由于现代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不断加速,各种产品的更新换代很快,对于那些消失十分迅速的现代物品,也要考虑征集入藏,以保证博物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入藏程序
(一)昌邑市博物馆新入藏藏品,必须有完善翔实的各种资料资料记录,记录要真实、准确、详尽(包括名称、时代、用途、质地、保存状况、流传经过、征集者和征集时间、移交人等以及一切录音录像照相绘图情况和有关核实物或资料的一切著录和研究资料)。
(二)征集手续齐全。有价收藏时,款、物要与票据相符;通过其他途径收集的藏品,也要办理好所属权转移手续等。
(三)征集者要及时将收藏品连同原始记录,及时向保管部门移交。保管部门按照《馆藏文物登录规范》及时登录。